甲方:直通VIP联合商会(中国 深圳市优利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)
乙方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为进一步扩大直通VIP会员资源,现本着友好合作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 甲方权利与义务
1. 甲方一次性提供5张直通VIP正卡和10张直通VIP副卡给乙方作为样卡,以及直通VIP卡相关宣传资料、会员酒店名录供作销售参考。
2. 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,并且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调整产品价格,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价格变动信息,原有的价格条款自动失效;
3. 甲方拥有强大的广告媒体优势,负责直通VIP卡的广告宣传工作。
4. 甲方在本协议期间有选择性的在乙方所在城市发展2-3家代理商,采用优胜劣汰原则,选择城市独家代理商。
5. 甲方在收到乙方回传的会员登记表后,必须在48小时之内将VIP卡寄出。
二、 乙方权利与义务
1.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价格策略,不得擅自修改,扰乱市场。直通VIP卡全国统一零售价:280元人民币/张;10张起批即团体价:180元人民币/张。
2. 乙方须交纳1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。
3. 乙方平均月销量在50张以上的,有权向甲方申请成为直通VIP卡城市独家代理商(一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不在此列),并享受最优惠的代理商政策。乙方连续两个月销量在10张以下的,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撤消其代理商的资格,并退还保证金;乙方应在10天之内退还全部铺垫的直通VIP样卡及授权书;
4. 乙方应按实际情况填写《代理商注册登记表》,如表中内容发生变更乙方应在10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。
5. 客户填写会员登记表并交纳购卡款项后,乙方必须迅速将会员登记表回传给甲方;为购卡客户开具发票或收据,并告知客户妥善保存发票或收据。
6. 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。
7.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,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。
8. 乙方有违约行为的,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,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。
三、代理商提成奖励规定
个人会员卡:280元人民币/张
乙方按每张卡按90元人民币提取留成(即甲方按每张卡190元与乙方结算);每月累计销售超过20张卡,将按每张卡95元人民币提取留成;每月累计销售超过30张卡,将按每张卡105元人民币提取留成;每月累计销售超过50张卡,最高每张按120元提取留成。
公司卡:
1. 1800元人民币/套(1张公司记名卡,可多人使用;9张个人记名卡,个体使用)
2. 2800元人民币/套(1张公司记名卡,可多人使用;19张个人记名卡,个体使用)
3. 4800元人民币/套(1张公司记名卡,可多人使用;50张个人记名卡,个体使用)
乙方按每套800元提取留成(即甲方按每套2300元与乙方结算);每月累计销售超过50套,将按每套卡900元提取留成。
四、结算方式
采用网上支付方式(乙方在招商银行开立帐户,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)。乙
方须在收到客户购卡款项后24小时之内,将款项汇至甲方帐户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账户、账号汇款,不得擅自改变或汇入个人账户,如因此产生经济纠纷,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五、协议期限
乙方的代理资格及授权时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。在协议期满后,本协议自动终止,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。如需续约,经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签约;
六、附则
1.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,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,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,可以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效力,经双方协商同意后,方可终止;
2.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其附属的相应文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时生效。
3. 其他未尽事宜随双方合作进程逐步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;
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。
[合同附件]:代理商注册登记表 代理商授权书
直通VIP会员登记表
甲方:直痛VIP联合商会 乙方:
授权代表: 现工作单位:
联系电话:0755-26617528 26617538 联系电话:
传真号码:0755-26617968 传真号码:
联系地址:中国·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 联系地址:
深南花园C座20CD室
邮政编码:518057 邮政编码:
签订日期: 签订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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